爱的定义


对于爱,不同文化有不同的解释,如今的人往往将爱定义得比较狭隘。
在CS路易斯的《四种爱》中爱有且仅有以下四种类型,在我看来,这四种爱是有层次高低的:

  1. 神爱:又称博爱,即上帝之爱。上帝创造万物,神爱世人,这种爱是对所有人类,是无私、无差别的。
  2. 亲爱:即亲人之爱。在童年开始我们就能感受到亲人之爱,或者它在漫长的时间下产生。亲人之爱和友爱不同,亲人可能和我们有着不同的思想、价值观,但是我们依然能有爱。很多人往往无法理解这种爱,如果无法感受到亲人的爱,那么他是没有办法有“神爱”的。
  3. 友爱:即朋友之爱。朋友是志同道合的人,可能有着相似的兴趣爱好、或者相似思想、价值观。知音难觅,我们很难找到知音般的朋友,但是为了某一个共同的目标在一起奋斗,产生的友谊也是宝贵的。如果无法感受到友人的爱,那么他只能从“情爱”中寻找爱。
  4. 情爱:即情欲之爱。很多人理解的爱止步于此。情爱不需要亲爱、友爱的支撑,不甚了解的人之间,都可以产生情爱。这种爱属于欲望和肉体,它其实是短暂的。起于荷尔蒙的爱,只会随着欲望消散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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